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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校長,這事兒也怪我......”
丁尋的班主任張老師尷尬地解釋。
事實上,他當年還確實知道得不多。
知道劉永亮一伙人欺負過丁尋,但是卻不知道這種欺凌長達兩三年。
因為學校的校規(guī)有規(guī)定不允許發(fā)生任何霸凌事件,否則嚴懲或移交警署。
所以,欺凌者自然不會說出來。
而丁尋這個被欺凌者也從來未向老師反映過。
只有兩次是其他同學對張老師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