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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證據(jù),只需要找到當時的人詢問就行。
“縣令已經給秦家送去消息,秦士派了當年隨從的管家前來,待此人趕到我們就能知曉當時的線索!”
在還未有任何證據(jù)之前,包大順也不敢擅自猜測擇賊人是誰,恐干擾宋九安的判斷。
孫春錢光楊修三人手中雖有贓物,但也不代表他們就是賊人,也或許他們只是發(fā)現(xiàn)了贓物將其據(jù)為己有而已。
這秦士的管家也該在這兩日趕到,包大順便帶著幾人去見當時負責管理官道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