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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(dāng)天晚上,唐明州在新的離婚協(xié)議上簽了字。
第二天中午我剛醒,手機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消息。
陳家破產(chǎn)了。
警方還帶走了陳思婉,說是她名下的公司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。
盡管陳思婉再三表示不服,堅稱自己沒有做過違法亂紀(jì)的事。
但警方說有人提供了充足的證據(jù),他們不是平白無故的要把她帶走。
這件事在圈子里迅速傳開。
除了知道我和陳思婉向來不和的幾個姐妹在感嘆她活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