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后,我放任能上清北的女兒只填報三本院校更新時間:2025-06-19 19:2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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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后,我接到了警方的通知。
李辰因為犯罪證據(jù)確鑿,被正式刑事拘留。
蘇姐請的律師告訴我,他偽造金融票據(jù)、入室盜竊、伙同詐騙,數(shù)罪并罰,至少要判好幾年。
他的父母來找過我一次,在我家樓下跪了半天,求我高抬貴手,放過他們兒子。
我連門都沒開。
而趙曉曉,她的下場,比李辰好不了多少。
我將所有的證據(jù),包括那段監(jiān)控錄像,都發(fā)給了她報考的那所三本院校的招生辦。